关于城市绿化的建议
城市绿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等关系十分密切。搞好园林建设,不仅能够美化环境,更重要的是调节气候、防风防尘、净化空气、降低噪音、改善人民劳动、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增进人民的身体健康,对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县的城市绿化工作实现了快速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城市面貌得到了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缺乏科学而长远的整体绿化规划,导致道路建设、房地产开发等常常挤占绿地,破坏为数不多的花草树木。
二是绿化档次不一,发展不均衡,绿化类型单调,市区和小区绿化率比较低,城区绿化质量不高,速度不快。
三是城市绿化管理不规范。
四是一些人绿化意识淡薄,全县人民爱绿、护绿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开发商对庭院绿化、居住小区绿化重视不够,部分建设单位片面追求利益多建房,而减少绿化面积。
对于存在的问题,需要从多方面入手,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为促进城市绿化工作,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建议如下:
一、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绿化工作。要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工作的规定,充分认识搞好城市绿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一项民生工程,增强搞好城市绿化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提高城市绿化的整体水平。
二、认真做好城市绿化规划的编制工作。要立足长远,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制定城市绿化的长远和近期规划。建议规划中县区各主要区域应有与本区域人口数量相适应的区域园林,包括小公园、广场绿地、街心花园等。
三、城市绿化建设要依法实施。县区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与其配套的绿化工程必须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所有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留足绿化用地,在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报前,必须先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对绿地指标和绿化设计方案进行把关。凡达不到规定绿化面积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向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一次性缴纳所缺绿化用地面积易地绿化补偿费,专项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四、着力提升城市绿化总体水平。一是加强道路绿化。要做到树、灯、楼、路通盘考虑,注重绿化与周围建筑及其它元素的和谐统一。二是加强住宅小区绿化建设。小区周边主要种因地制宜,见缝插绿,采用花园型、草坪型、棚架型、庭院型等方式,形成丰富多彩的绿地空间。规划建设一批规模适宜的公共绿地和颇具绥中文化底蕴、特色鲜明的主题街心花园。四是重视商业区和单位庭院绿化。深入开展“花园式单位”创建、绿地认建认养、单位庭院绿化达标等绿化美化活动。五是加强城市立体绿化。积极推广城市垂直绿化、屋顶绿化、阳台和室内摆花养草,提高城市的俯视绿化效果和空间绿化效益,构建立体型、复合型的绿色空间。
五、加大城市绿化资金的投入。一是政府要设立城市绿化基金,加大资金投入,保证城市绿化建设。二是要积极探索城市绿化投入机制,根据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使多种投入渠道都能活起来。三是要引导和鼓励外商、本土企业与政府联合建设城市绿化项目,实现城市绿化投入主体的多元化。
六、讲求科学化,在注重细节上狠下功夫,注重绿化物种的多样性。要因地制宜,选择已经适合我县生长的品种作为城市绿化用植物。建议要把高大类乔木、中低类灌木、装饰类花卉和草坪合理搭配,科学布局,达到多层次、本地种、抗旱、好管、利于形成自然和谐的生态系统的效果。
七、强化城市绿化管理、维护和监督。一是建立统一协调的城市绿化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加强城市绿化队伍建设,尽快改变目前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人员少的状况。二是建立城市绿地管护责任制,在各社区的配合下,划定责任区、责任片,专人负责,严格奖惩。三是加强绿化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提高公众热爱自然、保护绿地、保护环境的意识。
关于城市绿化的建议 2019-09-01 责任编辑:前方园艺